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职责及待遇
岗位 | 名额 | 条件 | 职责 | 待遇 | 备注 |
速录员 | 4名 | 男性,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好,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 负责庭审记录及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 1000元/月,我院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 户口不限 |
清洁工 | 1名 | 女性,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思想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 办公楼内外的卫生和开水供应 | 680元/月,我院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 同上 |
食堂工作人员 | 1名 | 女性,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思想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 食堂服务工作 | 同上 | 同上 |
会议接待员 | 1名 | 女性,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思想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 会议接待及办公楼内外卫生 | 同上 | 同上 |
二、报名:
1、 时间:2008年7月8日—10日
2、 地点: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3、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三、考试:
1、 速录员须进行笔试(法律知识测试、电脑打字、听写)、面试,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其他人员须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联系人:彭 程 李 楠
联系电话:0668—2880597
二OO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