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下月报名招生办法出台
烈士子女及优秀学生可优先录取
本报讯(记者 潘雪梅)记者昨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市2006年初中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全部按2005年课改区的考试方案进行。
报名时间为4月20—22日
报名对象为初三级在校生和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重读生或社会青年;户籍在我市而到外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凡要求回我市录取的,必须回我市报名,参加我市的考试。
初中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20—22日。
报名地点:在校生由所就读的学校集中进行一次报名;初中重读生、我市户籍在外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点)报名。
教育部门提醒考生:报名时必须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每学生每科10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收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考试费,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
7月3日前公布成绩
学生的考试成绩在本县(市、区)的范围内统一按A(优秀,占30%)、B(良好,占50%)、C(合格,占18%)、D(不合格,占2%)四个等级划分等第后,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公布成绩等级。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除公布等级成绩外,还同时公布考试分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须于7月3日前公布全体考生的考试成绩,并同时将全体考生的成绩数据库通过计算机远程网报茂名市考试中心。
烈士子女及优秀学生可优先录取
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按学生本人意愿、经所在学校核准并公示、招生学校同意、报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可免试直接升入省一级学校就读;烈士子女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重点学校录取由7A、2B、1C降为6A、3B、1C,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由6B、4C降为5B、5C,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重点学校录取由7A、2B、1C降为7A、1B、2C,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由6B、4C降为5B、5C,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降10分录取;被评为地级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华侨子女、港澳台青年考生,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等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另外,省、市、县重点中学以及经批准的普通高中可招收体育、艺术、学科特长生,其它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
市一中招正取生1000人
茂名市第一中学今年计划招正取生20个班1000人,择校生250人。正取生指标1000人分配如下:普通生面向市区招590人,面向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电白县各招40人,面向茂南区和茂港区招100人;面向全市招特长生50人。
《茂名日报·B版》(2006-03-1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