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三个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 阙洪坤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中国几代领导人一直关注的问题。当前,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展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提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成为我国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社会的各方面有着紧密联系,其结果不仅惠及农业、农村和农民,也将惠及整个社会。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个庞大的工程,不是某一方面、某一群人能够独立完成的,而需要政府、农民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农村和农民的事情,也不仅是政府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只有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社会合力,才能最终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胜利。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力
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推动力量,对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具有决定性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增强推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启动和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致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农民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付出了很大代价,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当前,我们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在新的形势下,政府必须致力建立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以确保农业、农村和农民得到稳定持久、实实在在的反哺和支持。一是必须建立一个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政府的绝大部分财政收入来自于工业和城市服务业,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一种重要形式。新农村建设仅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但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仍然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必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完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切实加大政府对农村道路、水利、通讯、能源、用水、用电、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支持,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关键点上,对农村的后续发展更好地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二是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投融资机制。制定和完善投资“三农”的优惠政策,努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建设发展上来。根据农村的实际,改革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积极为农业发展、农民创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三是加强对农村规划的指导。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没有科学的规划作基础,就算投入再多,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也将杂乱无章,仍然是旧农村而不是新农村。因此,政府必须在指导、管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建设规划的审核控制和技术指导,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做到没有规划不准建设、不守规划不得建设,杜绝乱建设和有新房无新村的情况发生,保证新农村有新面貌,努力改变脏、乱、差的传统形象。同时,还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形成和制定符合实际的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每条村发展什么、如何发展、如何杜绝发展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提出指导意见,逐步改变村级发展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发展秩序比较乱的情况。
(二)大力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要求中,被摆在最前面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致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是政府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导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主要以县为单位的一项工作,县域经济发展得如何,对新农村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必须想方设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扩大民营经济规模,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中心城市对县域经济的辐射,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活力。进一步加强县域招商引资,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政务、法制和社会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到县域投资创业,促进县域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作为“城市之尾、农村之首”的县一级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以工业的规模化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以工业的标准化理念提高农业的标准化水平,以工业的加工理念构建农产品的加工体系,以工业的品牌理念打造农业名牌,以工业的市场营销理念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全面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更加雄厚的经济基础。三是要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必须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强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城镇服务业和乡镇企业,扩大城镇经济的规模与活力,切实把城镇建设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和农民洗脚上田、进镇入城创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四是要积极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外出打工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也是大部分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组织好农村劳务输出是支持农村发展、农民富裕的重要渠道。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的方针,进一步改革城乡不平等的就业体制,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环境。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内联外联工作,加强与城市、企业的沟通联系,为农民进城市、入企业务工发展提供富有实效的培训、信息和组织等服务。认真解决农民工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规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同时也通过转移过程,使广大农民接受以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文明的积极影响,逐步减少或消除长期农村生活所形成的小农意识,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新的动力。
(三)不断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夯实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基础
农村基层组织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前沿,是促进和带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引领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加强基层组织班子建设,按照依法、民主的程序,选好配强镇一级党组织班子和村“两委”班子,使他们成为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康、建设美好家园的真正能人和带头人。进一步巩固农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推进农村固本强基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各种工程项目的监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农民,主体在农民,内在动力也在农民。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必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农村是农民的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直接的受益者和最直接的建设者都是农民,任何外部力量都包办不了农民建设家园的事情,也代替不了农民自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努力。必须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从更高程度上认可自身的角色,增强爱家爱乡的感情,培养作为农村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消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府的事、与我无关”的错误思想,切实增强广大农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广大农民以更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具体行动中去。
(二)必须增强农民谋发展的能力。农民是促进农村发展的根本力量,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从当前我国的国情看,农民整体素质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据统计,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瓶颈,必须想办法予以解决。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有利于促进农民学习提高的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培训、网络媒体以及科技下乡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让农民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熏陶和文化、科学、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转变农民中的落后观念、落后做法和落后行为,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水平,增强他们克服困难、把握市场的能力,努力把他们打造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者,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人力条件。
(三)必须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民的主体作用不仅体现在个体、家庭的具体行为上,更重要是体现在全村集体智慧和力量的形成与统一上。村民自治是集中农民智慧与力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在落实村民自治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国的村民自治体制还很不完善,还存在这样那样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村民自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更加重要和迫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乘势而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推动村民自治工作上新台阶。通过村民自治机制的形成、完善和有序运转,逐步在农村形成“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事前共决策、事中听意见、事后有监督、管理有秩序的村民自治格局,使村民自治机制真正成为集中群众智慧、凝聚群众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三、发挥各方支持作用,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合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除了政府和农民的努力之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也十分重要。
(一)发挥本籍在外人士的支持作用。爱国爱乡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经过长期的积累,每个农村一般都会有一些本籍在外的干部职工、企业老板、商业人士或海外华侨,发挥这些人的能量,争取他们加入到建设美好故乡的行列中来,必然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各地农村要充分利用情感上的优势,多与这些本籍在外人士进行沟通联系,增进他们对家乡情况的了解,增强他们支持家乡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在外创业发展的人士,要秉着造福桑梓的观念,努力为家乡多办实事好事。那些在家乡中有较大影响的国家干部或知名人士,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做好宣传工作,统一村民思想,积极出面组织和谋划家乡建设的事情。那些事业有成的老板、华侨,要发挥他们的资金优势,带头捐助家乡、投资家乡,共同为家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鼓励社会力量对新农村建设进行援助。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情。积极发挥各级党团工青妇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援助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各类企业,积极向农村捐资、捐书、捐建材、捐机器、捐基础设施,参与面向农村的扶贫、支教、送医、送技术、送文化等活动。
(三)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三农”。投资是一种有共赢性、长期性的行为,与一般的援助行为相比,具有更持久、更稳定和造血功能更强的特点。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三农”相关产业,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进一步完善投资“三农”产业的优惠政策,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形成和储备一批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三农”产业项目。加强“三农”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努力培养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三农”相关产业的规模,带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民增收,不断扩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动力。
《茂名日报》(2006-05-21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