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铺开海洋经济产业和专题调查
按照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各阶段节点任务要求,从10月份开始,我市率先在全省14个沿海地级市中全面铺开海洋经济产业调查、专题调查工作。据统计,在产业调查、专题调查实施阶段,我市共对2135家涉海法人单位进行基础调查,力争到今年12月份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任务。
本次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完善市海洋经济基础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谋划推进海洋强市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主要调查我市辖区内14个核心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等法人单位。海洋产业调查主要内容为海洋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情况、出口情况、原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管理办法》规定,海洋经济调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海洋经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调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要依法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更不能以任何形式虚报、瞒报,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同时,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对在调查中所获得的资料和数据的保密义务。
专题调查方面,我市是在筛选确认填报单位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活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海洋科技创新、临海开发区建设等6个专项开展调查。我市根据掌握海域使用权属信息及资料,对全国调查办、省调查办下发的海洋工程、防灾减灾、围填海专题调查名录进行全面修正、核实,并补充相关内容,最终建立专题调查名录94家,其中,海洋防灾减灾名录58家,海洋工程和围填海专题名录共有36个用海项目。此外,我市还开启对辖区内新增的石化企业和四上企业进行“地毯式”核查,通过与统计、工商、经信、石化行业部门的数据有效衔接、共享,最终形成石化产业名录798家和四个企业名录100家。
记者 邓义深 通讯员 李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