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两院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委托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安居区“两院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居区“两院一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陷马堰村6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
建设内容及规模:医院有编制床位220张,建设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医技楼、行政楼等辅助用房。现有在职职工270人,项目总投资约4490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
2.1废水
医疗废水经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汇入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标准后排放。
2.2废气
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备用发电机烟气以及检验室废气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节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等构筑物为地下设施,污水在设施内停留时间有限,以此降低恶臭气体产生量。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将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经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和紫外线消毒装置吸附消毒后,经排气管道由项目所在的住院楼楼顶高空排放。
恶臭气体经上述措施处理后, 其排放浓度满足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在电路检修、停电时使用,该柴油发电机发电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屋顶顶排放。柴油燃烧产生污染较小,发电频率极低,只要对发电机进行了消烟除尘处理,控制好燃烧状况,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烟尘、NOx、SO2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发电机房采用机械送、排风的形式,发电机内强制对流通风,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性。
各科室部门均设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按保持室内微正压(或相对负压)的空气平衡计算确定,设机械通风系统,由建筑通风管道楼顶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散发出的微量异味对周边基本无影响。
2.3噪声
主要来源于施工期装修机械设备和营运期冷却塔、中央空调机组、水泵、风机、排烟管道等设备设施。装修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夜间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同时加强现场施工作业管理、合理布局、加强劳动保护等措施来控制装修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通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消声等多项措施来控制设备设施噪声影响。
2.4固废
分为一般固体性废物、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可回收的回收利用,具有危害性垃圾送往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医疗废物在医院设置暂存场所存放,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运走进行集中处理。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5辐射影响
本项目拟购买X光机、CT机,设备在运行时产生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和电磁波辐射,建设单位将另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辐射影响评价,并进行单独报批。具体辐射影响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辐射环评中予以明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3.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公众。
主要事项: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5.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遂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33****0289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海吉街北二街新洋花园5号楼1单元-1801
联系方式::028-86033047
电子邮箱:7353208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