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镇再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从沙湾镇获悉,日前,该镇成功通过中央文明办复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至此,沙湾镇已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村镇”殊荣。
据悉,2005年,沙湾镇成功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成为广州市首个“全国文明村镇”。之后,沙湾镇陆续获得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卫生镇”、“中国文化旅游名镇”、“中国兰花名镇”、“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鱼灯艺术之乡”、“广东省名镇”、“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广东省旅游特色镇”等荣誉。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沙湾镇于2008年、2011年再次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14年12月,中央文明办启动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为做好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复评,沙湾镇按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查漏补缺,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加大镇村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文教惠民工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提升依法治镇能力,完全达到“全国文明镇”创建标准,顺利通过了中央文明办对该镇的“全国文明村镇”复评工作。
据了解,2012年以来,沙湾镇继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广泛宣传,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优化,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的复评验收。名镇名村和美丽乡村、幸福社区建设成绩斐然,紫坭村、三善村荣获“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沙北村被评为“广州市文明示范村”,沙湾社区获评“广州市幸福社区”;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成效显著,持续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我们的节日”、未成年人教育等主题活动,打响了一批学雷锋及志愿服务品牌,受益群众达5万多人次;文化设施不断健全,镇内95%的文化室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群众文化持续繁荣,各类文体活动十分活跃,三年来共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204场次,惠及群众5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