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江苏省的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近期,全国和省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鉴于造成疫情流行的德尔塔毒株传播力极强、我省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疫情有进一步传播扩散风险,我省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在我省的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健康管理,阻断疫情在我省传播蔓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接驳转运
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在我省的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接驳转运工作,进一步完善由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街道(社区)组成的接驳转运工作专班,在“两站一场一码头”可利用健康码、购票信息等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全部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要使用专用车辆开展人员转运,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转运对象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乘坐间距,严防交叉感染。每次转运后应对车辆进行通风和清洁消毒。
二、进一步加强追踪排查
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要进一步整合公安、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在我省的中高风险地区流动人员追踪和排查。各地要及时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通知到基层一线,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摸排相关人员并开展健康管理。对不配合或拒绝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管理的人员,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法制教育;对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地要注重协查工作时效性,在收到外地的协查通报后,确保做到“即收即办”;对于需要外地协查的,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地区发出协查通报,并追踪协查结果,形成管理闭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排查就诊人员来苏前21天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对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且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即使其能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括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也应对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进一步落实健康管理要求
(一)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的人员管理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且未满21天的人员,应在追踪到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1天,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管理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应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隔离期间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原则上按照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第1、3、5、7、 10、14天的时间节点开展采样检测,解除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本轮疫情期间,对于来自南京市、扬州市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需居家健康监测14天。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非中高风险地区,下同)的人员排查和管理。上述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下同),方可流动,督促相关人员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开展采样检测,要求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
(四)做好健康监测管理
各地要加强由街道(乡镇)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及志愿服务者等共同组成“五包一”社区防控工作组,做好在我省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居家健康监测,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向社区报告。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宣教和法制教育,督促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引导相关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按照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五)关于核酸检测频次的特殊规定
本轮疫情期间,如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苏人员中排查出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应对其实施集中隔离措施,对其每日检测1次核酸,采集鼻咽拭子,同一采样对象按首日早上、次日下午、第三日晚上循环进行。
四、做好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信息报送
请各设区市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我组即时推送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各地收到最新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名单》后,应立即开展相关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并于每日下午16时前,将前一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苏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预防控制组。
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1年8月3日
(来源:泰州高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