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全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地见效
为全面落实长江禁渔工作要求,高港区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全链条压实责任,全方位开展检查,强力推进长江禁捕工作,确保“十年禁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迅速部署。第一时间召开长江禁捕工作会议,对禁止销售长江野生鱼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下发《高港区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坚决守牢“长江禁渔”监管防线。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00余次,排查户外广告853条,监测互联网广告1851条,暂未发现销售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发布“高港区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公告;线下在各农贸市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销售长江水产品宣传标语,张贴“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公告80余份,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市场水产销售区张贴禁止销售长江水产品宣传标语和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三方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长江野生鱼”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重点对经营范围中涉及“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贸市场进行摸排,突出关键环节,对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企业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合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平台发布广告,先后约谈12家农贸市场主办方。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对市场和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督促水产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全面加强产品标签标识、价格公示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排查清除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各类含有“长江水产品”“江鲜”等字样广告、招牌20余处,对7家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江鲜”等字样的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进行变更登记,对宣传推广中涉及“江鲜”“江鱼”有关信息的网络平台进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