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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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佛府办〔2019〕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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