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18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7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18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更合镇(合水)蛇塘村以北、更合大道以南GM-A-01-LP-02/03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2日共十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高明区更合镇(合水)蛇塘村以北、更合大道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73093.80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30% 、容积率≤2.13、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8〕0018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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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018高明区更合镇(合水)蛇塘村以北、更合大道以南GM-A-01-LP-0203地块20180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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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018高明区更合镇(合水)蛇塘村以北、更合大道以南GM-A-01-LP-0203地块附图20180021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