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160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
一、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概况
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拟投资148004万元建设160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渣油加氢裂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以渣油和氢气为原料,生产石脑油、柴油、蜡油、硫磺等产品。
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姓名:陈风顺
联系人电话:187****698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52号;评价内容涉及地表水、地下水、气、声、固体废物、生态、水土保持、社会经济、电磁、人体健康等;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
邮编:250100
联系人:公克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01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项目建设地点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选址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及相应的工程避让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图1 公众参与技术路线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