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素玉王长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文件
宁秦政字〔2010〕22号
关于何素玉、王长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京夫子庙特色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区委秦委发[2010]8号文件精神,决定:
推荐何素玉同志为南京夫子庙特色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推荐王长青同志为南京夫子庙特色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以上推荐任职,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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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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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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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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