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集中年检为自行申报2万余户企业受益
3月16日至4月15日自行申报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
3月12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起,我市社会保险年检由集中年检转变为自行申报,我市21830户企业受益。
据介绍,以往企业社保年检时,劳资人员需要带着大量缴费凭证和账目集中到社保大厅办理,而且排队时间较长。从今年起,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由往年的全面集中检查,转变为参保单位自行申报与社保稽核部门有计划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保单位3月16日至4月15日自行申报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范围办理年检申报,在市社保局参保的单位将《2015年鞍山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申报表》报市局申报核定处)。4月16日至9月30日由各级社保稽核部门对自行申报的单位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30%。参保单位应对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自查后填写年检申报表。自查凡存在漏缴基数或漏缴人数的,应在年检期间到当地社保稽核部门办理补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整改、纠正的,以后年度将列为稽查重点。对没有按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险种的单位,在年检时将督促参保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补缴后方可通过年检。
对于未按规定申报或抽检未通过年检又拒不改正的参保单位,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账户、卡证和相关待遇拨付等社会保险业务,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自行申报年检表格及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年检表及填表说明,由参保单位自行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网站。
据了解,社保机构对企业社会保险年检,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按规定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往年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没有足额缴纳,也存在一些企业没有给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只缴纳了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通过年检,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市社会保险局将责令其整改。市社会保险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5560105、55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