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并下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工作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辽安委办[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委会制定并下发《鞍山市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鞍安委发[2016]12号)。
此方案确定2016?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工艺装备,严厉打击和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和治理。(二)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三)大力推广安全技术工艺装备。(四)严肃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分析我市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要工程设施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等,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各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