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冬季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12月3日,我市召开全市冬季救助管理工作会议,对冬季救助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也意味着我市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指出,我市冬季严寒的气候给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环境带来了极大威胁,稍有不慎,流浪乞讨人员会发生冻死冻伤现象。今年我市将通过规范救助工作程序,扩大冬季救助范围,加大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等,推进全市冬季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求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跨市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本着先救助后查询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都要劝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加强对重点对象和流浪乞讨返乡人员的关怀,釆取各种帮扶措施,防止其在冬季寒冷天气下外出流浪乞讨。有条件的地方应开辟临时避寒场所,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在发生灾情等突发事件的地区,及时为受灾转移群众,因大雪封路、灾害等原因导致交通中断而滞留的群众要提供食品、饮品、住宿等临时救助服务。要及时启动应急救助工作预案,组织专门的街头巡查队伍,白天不少于2次、夜间不少于1次,配备流动救助车辆,在繁华商业区、火车站旁和街头巷尾巡视,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寒。对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及时发放必要的饮品、食品、防寒物品等,并留下联系方式,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救助电话,在繁华商业区、主要街道旁设置引导标志或引导标识,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协作,协调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电话热线等,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并联合组成巡查救助队伍。
同时,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以及冬季救助工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志愿者,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