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四个强化全面做好新会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迅速营造宣传学习良好氛围,向社会宣传新《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基本精神,宣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基本规定,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引导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是强化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守法、客观、真实核算要求,全面贯彻新《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要求、三个统一规定、四个基本环节、五个严厉禁止”主要核心内容,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通过有效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确认、计量和记录经济活动情况,向各经济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是强化诚信建设,提高行业素质。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引导会计人员自觉熟悉法规、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规范引导会计人员诚信行为,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强化会计监督,明确法律责任。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把新《会计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与转变会计监管职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重点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违法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等规定进行政策衔接和督促落实,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政府监管。(区财政局 何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