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部门采取五项举措做好泉水保护相关规划工作
一是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深入落实“南控”战略,明确划定“南控”范围,严格控制南部山区的开发建设,保护泉水补给区的生态环境。二是组织编制并实施了《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该规划与名泉保护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划定了地下水保护区和涵养补给区范围,充分保证了地下水渗透补给。三是在泉城特色标志区规划中,明确提出对四大泉群泉水出露点、地下水脉、地表溪渠以及周边景观进行保护和疏理措施,确定严格保护泉水出露点的泉眼、泉池;对以珍珠泉、王府池子为重点的泉池及水系,进行梳理、保护和整治;划定泉脉保护区范围,禁止可能对泉脉造成破坏的深基础工程;对地表溪渠进行岸线恢复与渠底清淤,恢复“清泉石上流”的自然景观。四是依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市名泉保护主管部门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四大名泉泉群保护详细规划。五是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严格控制市区地下水绝对保护区和相对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地下工程基础开挖深度,并要求相关建设主体征求市名泉保护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