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民政义务法制监督员上岗
11月8日,我市召开全市民政系统义务法制监督员工作制度启动大会,向39名同志颁发义务法制监督员聘书。此举标志着全市民政执法监督工作将更加公开透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景云,副市长马如军出席大会。 此次受聘的义务法制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旨在通过监督员对民政执法情况、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民政行政执法效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强化民政法制建设,提升民政建设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马如军对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法制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民政义务法制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重要性。要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义务法制监督员促进民政工作的作用,围绕大局实施监督,突出重点进行监督,并在担任监督员的同时,当好信息员和宣传员。要加强领导,努力推动民政义务法制监督员工作制度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