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印发红色物业工作标准十六条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提高全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水平,垦利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出台《垦利区“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该标准分为两大部分共十六条,明确了红色物业党建工作标准、物业工作标准、考核工作机制,帮助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实现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治理水平“双提升”。
《标准》指出,要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注重培养发展物业企业出资人、关键岗位负责人等入党,把党员培养成企业骨干、把企业骨干培养成党员。结合物业企业实际,开展“与业主同心·创文明小区”活动,通过回应诉求马上就办、晾晒物业服务账单、组织全员岗位大练兵等专项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标准》明确,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开展寻标对标活动,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争创“红色引擎”党建示范点,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争做党组织引领力强、行业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力强的“红色物业”示范标杆企业。同时,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党建联盟成员作用,按时参加由镇街、社区党组织牵头的党建联席会议,每年至少认领2个社区党建服务项目,每年与社区共同组织参与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
在物业服务工作标准方面,《标准》规定,物业服务区域主要位置要设置红色标志。如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红色物业服务公示栏(红色元素)及红色物业标志,物业管理区域内重点部位、业主休闲场所、公共通道等,应打造红色物业服务场景宣传栏,展示企业管理文化与邻里和谐文化等;小区客服中心突出“红色物业”内涵,客服台设立“红色物业”志愿者岗、文明服务志愿岗、党员先锋岗标识。
《标准》强调,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履约服务,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内容和交费标准;公示物业企业营业执照、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内容。其中,住宅物业项目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业主投诉报修的,电话回访率达到100%,并留下回访记录,建档造册;全面落实设备间“业主开放日”红色服务等系列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每年开放日不少于2次。此外,物业企业还要按照《标准》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坚持文明服务全面提升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