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委松江区融资性担保公司2018年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经〔2017〕145号)之规定,对松江区融资性担保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松江区融资性担保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
(二)项目依据:《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松江区;
(四)项目要求: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受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委托,对松江区融资担保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及P2P项目担保业务实施专项现场检查;
(五)项目内容:根据市金融办及区经委的要求,编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二、投标人:依法在本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类管理中,最近一次被评为B类以上;
(六)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现场检查业务经验。
四、投标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书;
(二)投标人基本介绍;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最近一次在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类管理中的评级证明;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九)近三年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截止:2018年3月19日14:00;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与投标地点相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6日10:00,逾期投标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15:00
八、投标、开标地点:
(一)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04室
(二)开标、评标地点:松江区经委会议室
九、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郭小龙,夏青
联系电话:021-37737051,021-37737236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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