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通知
自2016年起,本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按年度缴费后,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现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时间
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城镇居民);
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农村居民)。
二、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地点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到邻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由各街道(镇)、园区、村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三、办理登记缴费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一) 本市户籍人员
需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除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1、19~59岁(2016年末的实际年龄)就业年龄段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
2、高中复读生,需提供高中复读证明;
3、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因大病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有大病病史记录的门诊病历;
5、新生儿,需在办妥户口后凭户口簿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二) 非本市户籍人员
因各类参保对象需提供的资料各不相同,具体所需资料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问询,或到邻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咨询。
(三)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在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初期,办理所需材料向新农合管理机构问询,或拨打我区新农合管理机构电话66791018问询。
(四) 其他要求
1、参保人员如委托他人代办登记缴费手续,除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代办人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收到市医保中心邮寄给个人的《关于办理2016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通知》的人员,请事先填写好通知背面的个人信息确认表,在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时一并提供,可减少办理时间。
四、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待遇
参保人员年龄 | 0-18岁 | 19-59岁 | 60-69岁 | 70岁及以上 | ||
个人缴费金额(元) | 100 | 680 | 500 | 340 | ||
门急诊待遇 | 起付线(元/年) | 300 | 500 | 300 | 300 | |
村卫生室(不计入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 80% | 80% | 80% | 80% |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 | 70% | 70% | 70% | 70% |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 | 60% | 60% | 60% | 60% |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 | 50% | 50% | 50% | 50% | ||
住院 待遇 | 医院级别 | 起付标准 (元/次) | 医保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 50 | 80% | 80% | 90% | 90% | |
二级医院 | 100 | 75% | 75% | 80% | 80% | |
三级医院 | 300 | 60% | 60% | 70% | 70% |
五、转诊就医事项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外的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按规定在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至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经治医师开具转院证明,办理转诊手续;参保人员一次转院的医疗机构原则上限一所,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员需到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通知并集中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2、已参加过居民医保的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自动续保,个人不需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3、请需要个人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的对象,务必在截止日前办理。逾期参保的,除新生儿和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或拨打我区新农合管理机构电话66791018,或到邻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咨询。
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宝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15年10月
附:宝山区各街镇医保服务点地址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松兰路826号 | 66760060 |
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淞青路151号 | 56572103 |
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长江南路595号 | 66186527 |
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沪太路2518号 | 61671006 |
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泗塘二村108号 | 56766153 |
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河曲路108号 | 66793013 |
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德都路111号 | 36303971 |
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祁北东路209号 | 36130402 |
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长江西路2700号 | 5***76260 |
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陈行街125号 | 36133980 |
友谊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永清路899号 | 56106340 |
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电台南路7号 | 36513990 |
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馨家园分中心) | 潘广路1445号 | 56765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