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云梦县便民中药销售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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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28日发表
为解决广大居民的治疗用药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疫情防治中的作用,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根据《2022年湖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指引》要求,云梦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9日起在全县设置便民中药销售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销售点设置: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区药店。
2、中药汤剂剂型:分预防方、治疗方、康复方三种剂型。
3、中药汤剂服用原则:在自愿、知情、同意原则下,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选择购买服用。
附:云梦县便民中药销售点联系人及电话
云梦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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