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实现碧水清江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对玉林市玉州区水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9月20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驻玉林市玉州区、玉林市玉东新区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授牌仪式暨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工作推进会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举行。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谢湛华,玉东新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姚春强,玉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伟,玉州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杨少芳及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在授牌仪式前,谢湛华、姚春强、莫伟先后致辞,表明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推动多元化共治起到重要作用,将充分发挥河长与法官的职能,为玉林加快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后,莫伟授牌,玉州区法院驻玉州区、玉东新区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正式成立。
授牌仪式结束后,玉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丘耀辉主持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杨少芳首先解读了玉州区第6号总河长令及通报河长制工作情况,并强调,要以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新格局,打好河道污染防治攻坚战。玉州区法院专职审委、刑庭庭长吕辉就涉水工作审判范围进行解读并阐明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玉州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以及各镇(街道)代表畅所欲言,指出河道治理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与会代表就如何更好地保护水资源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丘耀辉强调,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准解决水资源保护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积极解决水资源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河长+法官”协作机制的落实有助于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玉州区水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河库管护和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为玉州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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