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加大财政内部监督力度构筑廉洁财政防线
胶州市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监督作用,及时调整内部监督的着力点,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提升内部监督水平,建立内部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构筑 “廉洁财政”防线。
一是由突击型监督转变为常规型监督。将内部监督列入常规监督计划,使内部监督常态化,改变过去临时、突击型的监督方式。开展年度检查,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当年财政工作需要,对处室职责履行和内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重要工作事项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根据财政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实施财政监督重点转移的要求,及时调整监督思路,将内部监督全面介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加强对重点财政工作的同步监督,增强财政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由检查型监督转变为管理控制型监督。内部监督的重点由事后业务检查转向对内控制度的检查,查找漏洞,揭示存在的管理风险,改进不足,确保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