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创新药物研发实验室项目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创新药物研发实验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创新药物研发实验室项目 |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港城大道988-28号 | 易简和成(江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阴森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港城大道988-28号,租用江阴苏南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3947.12平方米,引进制备液相色谱仪、布鲁克核磁共振波谱仪等进口设备80台套,购置快速液相制备色谱系统、熔点仪等国产设备639台套,拟进行药物研发及试验,不涉及生物安全。
| 1、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时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于研发大楼楼顶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夏港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源强≤90dB(A)。建设单位针对各噪声源噪声产生特点,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包括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试包装材料、废实验器具、废手套及清洁用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试包装材料、废实验器具、废手套及清洁用品、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 0510-86868187 0510-86868526 LGXZSP@126.com |
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