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溧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溧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2022年度溧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
2022年度溧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制定《溧水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2 | 制定《溧水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 区工信局 |
3 | 制定《南京市溧水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 区农业农村局 |
4 | 制定《南京市溧水区“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 | 区气象局 |
5 | 制定《溧水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