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区域评估二次公示
《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沈阳市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评估区域概况
评估区域名称: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
区域规划概况: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面积2.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蒲河景观路,西至虎石台南大街,南至蒲畅路、蒲升路,北至规划路。
区域规划定位:充分发挥职教城科技创新优势和毗邻沈阳汽车城的区位优势,将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打造为沈阳北部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
区域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园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包括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IC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包括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其产业链密切相关的新能源电池及其正负极材料、原料生产制造业)、建材及家电产业、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产业,同时保障该区域内现有产业优质项目增资扩产。
2、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与沈阳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评估区域的开发建设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评估区域在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调整建议前提下,可有效预防和减缓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开发建设基本可行,该单元后续入驻项目需按照差异化准入清单进行管控。
3、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征求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次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意见的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5h7p5OSaoS-NF9kORXthw?pwd=1111
提取码:1111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8DLxUuIRmOtFmQAz5D8yA 提取码:f9n5
征求公众意见的报告书纸质版查阅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坤华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名仕科技产业园
联系电话:130****5945
电子邮箱:2800954@qq.com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