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坪把小煤矿法定代表人带班下井制度化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笔者随安全生产检查组到贺家坪镇鲁家湾泥炭矿从“井下作业登记日志”查阅到,5月份除黄金周外,井下生产21天,矿长郑绪东带班下井共15次,标志着该镇小煤矿法定代表人带班下井行成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5月9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为推进井下带班制度的落实,该镇把此项工作列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4:16: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