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三家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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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兴山县三家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
本网讯(通讯员 冯炜婷)经企业申请、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评审,2019年11月,省扶贫办发文认定兴山县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兴山沃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兴山四月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
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是当下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更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今年,兴山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立长效带贫减贫机制。制定《兴山县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被省市县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和示范专业合作社经考核给予1万至5万元资金奖励。目前,市级认定扶贫龙头企业5家、县级认定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37家直接带动贫困户14970人实现稳定增收。
下一步,兴山将进一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园项目建设,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速对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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