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件钣金结构件生产基地迁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年产2万件钣金结构件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万件钣金结构件生产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件钣金结构件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428号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一期2栋202 |
建设单位 | 株洲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428号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一期2栋202,总建筑面积1200m2,标准厂房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主要为仓储和各类机加工车间,二层主要为焊接车间;与厂房配套的两层办公楼位于标准厂房内的东侧。项目老厂区的所有生产设备均迁至新厂区。项目迁建后,公司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钣金结构件2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过程焊接烟尘。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非常小,且施工期很短。因此,项目施工期对产污非常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的消失。 营运期影响: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经专管排入建宁港,最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湘江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毛刺房的打磨粉尘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粉尘在密闭的毛刺房内沉降,少部分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铝焊房内的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处理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不锈钢焊和碳钢焊的焊接烟尘经厂内通风系统强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5~95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边角料、废铁屑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商;废焊丝和焊渣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和机油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手套和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