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融资增信助现代农业发展
2014年,山东省财政厅开始在宁阳县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宁阳县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把握支农效率重点,扎实有效地启动开展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工作。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工作对培育壮大县域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资金困乏等问题。
截至目前,宁阳县已审核确认符合融资增信准入条件的对象为6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5家、专业大户18家。已发放融资增信贷款1750万元,涉及融资增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39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贷款业务的实施开展,不但解决了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也推动了宁阳县现代农业进程的发展,使一部分有发展潜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受资金制约不能启动的扩规、增产发展农业项目得以撬动实施,同时,他们的发展壮大也引领了周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1750万元的融资增信贷款,可有效带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投入,年内授信贷款主体预计同比可提高生产经营净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一步,宁阳县将按照省财政厅对这项试点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不断扩大融资增信主体范围,提高金融支农力度,推动“三农”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