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遂宁三农工作怎么做市委一号文件划出重点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三农”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对四川工作系列***精神,扎实抓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行动,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未完成的县(市、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激励中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在相关涉农项目安排上将粮食贡献率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通报机制,对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推行“三方共耕”等模式,完善激励奖惩措施,建立经常性检查督导机制,复耕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
(二)稳定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细化粮食生产年度目标,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播种面积在410.5万亩以上、总产量在147万吨以上。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和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实现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打造优质粮油产业带,突出建设一批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广粮经复合种植、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和“稻香杯”优质粮品种,开展“鱼米之乡”建设试点,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大力发展“遂宁红薯”等鲜食旱粮作物,深化酿酒专用粮生产基地建设。全力落实国家大豆振兴计划,大力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进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试验推广。支持建设木本油料产业集中发展带。
(三)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县委书记作为县级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指挥长责任,稳定生猪生产用地、环评、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稳定生猪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确保生猪出栏稳定在341万头以上。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优化生猪品种,提升生猪品质。支持“楼房式”智能化养猪场建设,引导和扶持传统养殖场改造提升。探索“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的养猪模式,因地制宜推广集体猪圈。实施“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工程,推进牛羊禽兔蜂等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和水库生态养殖,提升渔业发展质量。聚焦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工、营销,建设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核心基地10万亩,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健全“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
(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涵盖农业生产全链条、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促进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加强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开展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追溯监管。全面推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五)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市与各县(市、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四荒”资源利用,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健全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探索推行“田长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加大耕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和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六)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新建高标准农田18.7万亩。出台《遂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遂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细则》。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力度,从2022年开始,新建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4000元以上,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3000元以上。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加快推进“6+2”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完善现有水利工程渠系管网灌溉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整合资金解决好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新建重大水利工程沿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农田,增加水田面积。加强“五小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推进机电提灌站、提灌设施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强化山坪塘运行维护管理。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七)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简化识别流程,缩短认定时间。精准认定监测对象,重点关注整户纳入低保又未纳入监测户的已脱贫户,加强日常动态监测排查。全市在4月底前完成年度集中排查。有效发挥“防贫保”补充作用。分层分类开展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八)突出抓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确保增长不低于10个百分点。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补齐帮扶产业初加工、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短板,探索完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联农益农机制。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延续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有组织化输出激励、就业基地奖补等支持措施,稳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统筹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生态护林员等政策,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九)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编制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五年发展规划、“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人才等政策和驻村帮扶、社会力量等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落实各类干部人才对口帮扶,大力支持普惠性一般农户小额信贷。全面加强驻村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监测评估制度。
(十)推动衔接政策落实见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三保障”、饮水安全、兜底保障成果,以政策落实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用好金融支持、保险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帮扶促增收,加大力度建设覆盖搬迁群众的产业园区、帮扶车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十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资金项目管理。聚焦刚性保障成果巩固、产业支撑稳岗增收、乡村建设改善环境“三个方向”,建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保持衔接资金投入稳中有增,加大产业投入占比。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逗硬开展资金绩效考核评价。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三、强化科技物质装备支撑,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二)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在水稻、红薯、柑橘、生猪等重点产业,引进、培育、繁殖、推广一批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品种。积极培育现代种业园区,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建一批集约化、工厂化的种苗中心、种畜禽繁育场、水产苗种场,促进农作物品种和畜禽水产品种升级换代。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射洪市现代种业园区建设,支持船山区提升柑橘良繁育苗基地、安居区建设遂宁红薯良繁育苗基地。加强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支持鼓励一批畜禽种业企业争创部省级核心育种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积极做好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大英县黄颡鱼原(良)种场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十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以遂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核心,推进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组织推进“6+3”现代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积极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等涉农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对良种、良法、精深加工技术的引进培育推广。推广“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形成线下实体园区与线上云农业科技服务实时互动、有机衔接的良好格局。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推广应用。
(十四)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水平。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市级累加补贴。实施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创新工程,支持研发推广适宜丘陵地貌特点的农机具,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新装备新技术。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推进“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农机纳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十五)加强农技推广和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组织。组建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开展绿色高产技术模式集成推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展示推广服务中心。落实动植物疫病防控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加强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和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推进农业重大病虫害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大检疫监测和综合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防控管理。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四、优化提升乡村产业体系,推进成片成带成规模
(十六)精耕细作现代农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与质量要求为导向,精准定位选优产业品种,精细生产提升产品品质,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精明经营拓展销售市场,努力构建凸显精致特色、全产业链融合的“6+3”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县级党委政府主导、主推、主抓,探索组团式发展模式,突破行政区域限制,统筹优先发展蔬菜、水果、畜禽三类特色产业,“蔬菜类”重点发展白萝卜、莲藕、食用菌,“水果类”重点发展晚熟柑橘、柠檬、鲜桃,“畜禽类”重点发展无抗猪、庄园黑猪、土鸡,着力打造一批品种好、品味高、品相佳、品质优、品系全、品牌响的“遂字号”特色农产品。落实区域主导产业和品种“正面清单”约束机制,各县域重点打造1~2个最具优势的特色主导产业,努力形成地域特色鲜明、区域分工合理、高质高效发展的“精致农业”生产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构建“一环两区六带多园”融合发展新格局。
(十七)精细建设农业园区。围绕构建“精致农业”体系,因地因园综合施策,突出“一园一主业、一园一特色”,加快提升改造现代农业园区,完善园区分类创建和考评标准,做强主导产业、做优产业链条、做实园区保障,落实考评激励政策,梯次开展国家、省、市、县级农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探索推广低质低效经果林腾田上坡、粮经复合高效种植、稻渔规范种养等模式,建设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和“鱼米之乡”。新培育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新认定市星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提档升级市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争创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支持船山区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万亩,新认定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争创省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
(十八)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加强“遂宁鲜”标识使用管理,强化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经营好、推广好“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聚焦蔬菜、水果、畜禽三类优势产业,按照“一个品种、一个龙头、一个标准、一个链条、一个机制、一个品牌”的思路,逐一明确牵头市领导,实行“一品一策”,重点培育打造遂宁白萝卜、遂宁晚熟柑橘、遂宁庄园黑猪等9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支持品牌企业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在国内国际有优势、有影响、有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品牌。构建以“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支撑、农业企业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十九)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进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建设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农产品产后初加工基础设施,支持建设一批清洗、挑选、烘干、包装、储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鼓励推行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提高乡村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建设一批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布局一批加工产能,促进农产品就地增值、产村融合。
(二十)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围绕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依托173公里农环线和中环线,科学布局一批智慧农业、观光休闲、田园生活、文化创意、宜业宜商的产业重大项目,推进沿线乡村空间布局优化及风貌改造,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备、功能多样、内涵丰富的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和成渝两地“后花园”“休憩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景区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景区和重点村、精品村。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小镇、美丽乡村,挖掘农耕文化,建设影视、演艺、摄影、绘画、诗词等文创基地,培育传统产品制造、手工业等基地,开发一批具有农村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打造一批生态小镇、中医药康养旅游基地。认定一批市级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庄,培育打造乡村旅游景区(点)4个,建设一批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县、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庄,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二十一)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营销主体,积极构建农产品营销体系,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加强农超、农商等合作对接,拓展多元化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以遂宁高新区为核心覆盖全市的农产品仓储物流聚集区,大力推进田间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配中心建设,在优势农产品产地、农业园区建设一批集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运输、集散批发等功能于一体的批发市场、物流中心,持续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建设,着力形成覆盖城乡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构建乡村现代物流体系。支持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连锁商店和日用品便利店等建设。
(二十二)建设遂潼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联合重庆市潼南区合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机制创新等一体化发展。启动毗邻镇村连片规划。加强与周边地区沟通协作,在琼江、涪江沿岸和高速、国道、省道沿线建设精品粮油、优质生猪、绿色蔬菜、特色柠檬、道地药材五大特色产业带,打造成渝优质农产品生产直供基地。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以涪江、琼江、渝遂绵高速为轴线,共建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打造现代农业区域协作高水平样板。共建共推生猪、柠檬和蔬菜等特色产业生产标准,搭建农产品展销对接平台,鼓励品牌企业在成渝开设专营店、实体店,共同宣传推广“遂宁鲜”“潼南绿”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五美”乡村
(二十三)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衔接“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级和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领资源要素集约节约配置,重塑乡村经济地理格局,建强县域经济发展支点。到2022年12月,完成三分之二的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编制一批精品村涉及的典型村级片区规划。统筹中心镇与其他建制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片区差异化设施配套模式,实现片区内教育、医疗、养老、应急救援等公共资源精准投放。提升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十四)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行动。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景”思路,坚持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五美”标准,统筹推进节点风貌打造、道路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等工作,着力探索富有遂宁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加快田园、家园、乐园“三园一体”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6个新时代“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打造田园特色鲜明、具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特质的巴蜀美丽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争创一批国家、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和示范村。支持建设盟遂合作乡村振兴示范区、琼江乡村振兴走廊。
(二十五)全域化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美丽遂宁·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持续推进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庭院靓化“五大专项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以“千村示范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
(二十六)标准化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农村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撤并村直联道路、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30户以上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组路建设,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全域实施“金通工程”,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3个。建设一批大型集中供水工程,推动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9%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5%以上。持续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天然气普及工程,拓展农村清洁能源使用。加强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深度覆盖。巩固农村广播、数字高清、智慧广电成果,加强乡村防灾避灾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二十七)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坚持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推广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坚持按规划建房,严管农房盲目扩建,严控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推动村庄“一时美”变“持久美”、“局部美”变“全域美”。落实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建设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十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村党组织统筹指导自治工作、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强化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村党组织评先定级工作。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一长五联”等机制,持续推进农村聚居点、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等重点领域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等做法,争创省级以上乡村治理示范镇村5个以上。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二十九)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以县域为单位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关爱农村儿童、老年人和妇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保障,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与帮扶制度。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将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动态管理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补短板”工程,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启动建设第二批乡镇文化综合体3个以上。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传承发展农耕文化等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和民俗文化传承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持续推进移风易俗,重点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风俗,塑造乡风文明新风貌。
(三十一)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深化“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司法、治安防控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信息化排查处置机制。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村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农村户籍登记管理和农业人口统计监测。巩固提升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三十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指导村“两委”编制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实“阳光问权”。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健全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持续巩固拓展“一卡通”治理成果,健全提级监督机制,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监督。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规则,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数据信息与“一卡通”监管平台接入,实现便捷在线查询和监督。
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三)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全面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全面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回头看”,抓好中央、省、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鉴定评估。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入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力争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10%以上。有序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设立的企业之间设立“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设立的企业经营不善而出现重大风险。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的监测和风险提示。严禁将政府债务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政府。
(三十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等重点改革。依法依规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纵深推进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农村水权水价改革。争取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
(三十五)深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建立龙头企业梯次发展培育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全产业链经营。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重点,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新培育示范社50个以上。以家庭农场名录库建设为核心,动态管理家庭农场名录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支持成立服务组织联盟(联合社),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十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落实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按规定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引导在遂大中型商业银行提升县级机构授信放贷能力和效率,督促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将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金融综合服务站。支持各地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和规模。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三十七)落实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投入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设立乡村振兴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多方争取乡村振兴专项贷款,统筹建立“财政、银行、担保、企业、群众”多位一体的乡村振兴投入体系。稳步提高新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全省比例标准。探索建立市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完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鼓励县(市、区)按照产业规划和有关规定制定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建立乡村振兴重点投资项目库。精准开展招商活动,大力引进一批境内外竞争力强、辐射带动效应大的产业化项目落地遂宁。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对接、服务和保障机制。
(三十八)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在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权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配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实现土地集中连片耕种。全面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化土地配置,建立重大项目用地联审机制,加强土地报征,盘活闲置土地,清理低效用地,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预留足量空间。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全面推进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工作。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逐步解决高层次农业科技人员“高职低聘”问题,有效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探索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突出抓好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人员培育。支持高职院校按规定争取开设涉农专业,支持高素质农民开展学历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加强基层“三农”干部力量配备,实现定岗定人定职,确保农业农村工作有人能干、有能人干。加快建立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制度。建设乡村人才服务平台。
九、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四十)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压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分工联系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及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三农”工作推进机制。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指导规划建设,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切实抓好落实。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和县(市、区)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年度任务清单制度。落实乡村振兴领导联系和部门帮扶制度,市县两级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及部门均要确定联系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县(市、区)、有关市直园区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培训。
(四十一)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着力适应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特点,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委农办成立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聚集“三农”领域专家智慧,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撑。
(四十二)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有关市直园区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制定县(市、区)、有关市直园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年度实施方案。将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落实乡村振兴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