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出台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办法6ab4818bdd2e460cb0cf1354e44ac149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近日,吴中区制定出台了区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操作办法。
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民政部门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正常经营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的自主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
享受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在苏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的留学人员、毕业后五年内的本区户籍大学生、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经认定的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等5类人群。对确认符合上述对象和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分别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各发放补贴3000元,总计6000元。
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人员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在吴中区领取营业执照的非本地户籍人员,至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创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手续经初审、复核通过后,扶持资金将拨付至开办单位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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