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2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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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张祥城)近日,笔者从县农业局获悉,《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于2013年11月29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县耕地质量保护事业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责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应加强耕地养护和地力提升、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实行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再利用、开展地力评定、强化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详查等工作的开展,以保护“子孙田”,保障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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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3:39: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