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0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396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0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更合大道南侧大幕村委会金谷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本局原已于2015年11月16日为该地块出具编号为佛规明设函〔2015〕0117号的规划设计条件,现因国土部门未能如期办理出让手续,导则原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过期,需重新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地块位于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更合大道南侧大幕村委会金谷朗片区02-6地块内,规划用地面积为133150.08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控高≤100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10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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