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锐意创新——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圆满成功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政府采购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弱到强,制度在不断的创新,机制在不断的完善,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更好的宣传《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2年10月12日下午我们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军再三叮嘱要把这次的会议组织好、开好;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王新文、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和所有科室的负责人、全区所有街道和相关园区及部分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刘芳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对下一步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部署。区采购办主任周鹏总结了十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进行了讲解。区财政局纪检组长贾沐澜宣读了《2013年汉阳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武汉市汉阳区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对采购目录和讨论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把会议的精神带回到各单位。会上区教育局、城管局、水务局、公安分局和翠微街办事处的代表就讨论稿和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后,财政局局长肖永久和大家探讨了政府采购的作用:政府采购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政府消费改革财政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致,也是反腐的重要手段。肖局长用五个越来越肯定了我区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效益越来越好,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政策功能越来越提升,监管方式越来越丰富。同时也指出了我们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领导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第二,采购时间长,采购网点不多,采购程序过于复杂;第三,采购后期的监管不到位。他提出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要加强培训和预算管理,加大直接支付的力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效率,同时要做好***服务工作,对供应商使用信誉评估的每年淘汰制,完善政府采购一系统的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各方面的监管力度。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王新文对依法采购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支持依法办事的程序,要加大依法监督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