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单体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6号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单体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单体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富湾标准车间J1、J2、J3、富湾标准车间K1、K2、K3、富湾智能车间H
三、项目基本情况
富湾标准车间J1、J2、J3,地上均为五层,建筑高度均为25.65米,基底面积均为5511.06平方米,建筑面积均为28109.9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均为27617.28平方米。
富湾标准车间K1、K2、K3,地上均为五层,建筑高度均为25.65米,基底面积均为6504.54平方米,建筑面积均为33051.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均为32584.68平方米。
富湾智能车间H,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25.65米,基底面积为26350.7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350.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1142.36平方米。(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5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fszsp@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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