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订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求修订《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9-08-20
结束时间:2019-09-02
联系电话:0755-84120920
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内 容:
根据区政府一届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坪府办函〔2019〕31号),为做好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撤销后的衔接工作,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坪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单位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0号)修订工作,对涉及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相关事宜及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名称变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内,有关单位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黄工
联系电话:0755-84120920;邮箱:csjsj@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府二办601
特此公告。
***1:《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docx
***2: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docx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回复部门:住房和建设局
部门回应:
根据区政府一届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坪府办函〔2019〕31号),为做好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撤销后的衔接工作,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坪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单位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0号)修订工作,对涉及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相关事宜及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名称变化进行调整。公示期间,共收到1条电话反馈意见,我局已通过电话形式予以答复,详见《关于修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单位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公众意见汇总表》。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9月3日
***:关于修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单位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公众意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