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731号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国洪:
本院受理原告周晓军与被告陈国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731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报酬10000.00元及逾期利息1081.46元,合计共11081.46元;2、判令被告支付追款费用500元;3、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黄立勋、人民陪审员陈少英、何佩兰组成,审判长由黄立勋担任。本院定于2019年6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