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治气治水治土佛山可率先立法
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突出短板,就是生态环境的问题,“不论是大气指标还是水指标,都要明确要求,就是今后五年不论怎么发展,都不能再降低了,甚至要提高,这是一个底线。”
环保部长的表态与佛山保卫绿色生态环境的决心不谋而合。佛山把今年定位为“环保质量年”,推出新一轮100项环保民生实事,要求五区及主要单位立下“一岗双责”的环保军令状,并率先试行排污权交易。
正在北京履职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同样非常关注环保领域问题,她提出《关于制定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佛山将打响一场环保领域的“制度攻坚战”。 ●高绮桦 何帆燕
制度攻坚战
从环保警察到终身追责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环境督查,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紧接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未来五年,不论是大气指标还是水指标,都不能再降低。“环保”话题再次引发了两会代表的热烈讨论。
具体到制造业大市佛山,近年来也打响了一场“制度创新攻坚战”。2014年,佛山根据全市环境违法犯罪多发的态势,设立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该大队成为全省首支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职队伍,即“环保警察”。
其后,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限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证据搜集、案件认定等更为迅速高效。一年来,佛山全市环保警察立环境污染案件55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5人,逮捕90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90人,极大震慑了恶意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主,打破了“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怪圈。
为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体系,佛山从去年开始首次对37个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2月召开的佛山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五区政府、市直单位分别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除此以外,佛山五区之一的顺德今年2月出炉生态文明建设新规划,提出将建立生态环境终身追责制度。具体来说,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先根据预测结果对其环境绩效进行考核,再根据后续的***监测,严格考核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规划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然后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责任的明确,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持续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上周发布的《佛山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水环境方面,去年佛山水质状况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该市基本完成了首批42条“一河一策”河涌389项整治项目,并启动了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的整治工作。
另一个例子是针对分布在各区的村级工业园治理问题,佛山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村级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整治。去年,首批104个“一村一策”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试点村居基本完成整治,共计完成清理淘汰企业1088家,整治提升企业2310家,并对1146家企业纳入强化监管。
“十三五”重点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
不过,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尽管佛山环保已探索出一条制造业城市特有的“政府主导—各级联动—企业担责—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模式,但“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这座工业城市中积累多年的环境问题,仍有待一步步解决。
以酸雨问题为例,去年佛山酸雨污染较上年略有缓和,比上年下降5.4个百分点,但酸雨频率仍达53.2%。
此外去年在佛山7条主要城市内河中,除了佛山水道、桂畔海、高明河达标,西南涌、大棉涌、大良河、水口水道均未能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氨氮、COD、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等。
面对“十三五”,佛山的环保决心坚决。早在今年1月,佛山市委全会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出发,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把佛山建成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城市。这无疑与中央精神一脉相承。
同时,佛山已清醒地认识到体制机制的重要性。年初的佛山市委全会报告称,佛山要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将改革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根据该报告,“十三五”佛山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佛山已经开始实践。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通过地方环保立法,解决“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等普遍问题,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才是符合佛山制造业转型的长远需求。目前,拟出台的佛山首部环保法《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进入二审阶段,此前备受关注的《河流污染环境条例》也将成为今年立法的重点。
“这两个立法方向非常准确,既是佛山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吴青建议,佛山立法要先从市民感受最深的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领域立法,其次再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方面。
生态补偿
“市场之手”如何助建“绿色佛山”
这次赴京履职,吴青带上了一份《关于制定
吴青解释说,以跨界流域治理为例,如果一条河的上游被污染了,将对下游产生影响。这时下游要和上游商讨河流治理,如果下游反对上游发展工业,就会对上游的GDP有影响,那么下游就要对上游进行补偿。又比如,为了保护湖泊,周边依靠湖泊打渔、养殖的人们,就应该得到补偿。
其实,佛山早已对“生态补偿”进行探索。去年年底,佛山召开水环境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会议,透露未来佛山将探索建立湿地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作为广东省内唯一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佛山市在3月10日发布的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中透露了该项工作最新进展: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已初步制定。
佛山还初步制定了氮氧化物和氨氮的初始使用价格,完成了火电行业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初步完成了建筑陶瓷、铝型材等重点行业排污权指标核定。
本月初顺德区开展的排污权交易,事实上也属于广义的生态补偿。据介绍,顺德这次启动的排污权交易,是在全省试点工作的总体框架下,从自身的产业和行业特点出发,选取木质家具制造和制鞋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开展试点,是顺德区环保管理制度上的一次创新。
当下,佛山正加快制定《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组建排污权交易管理和储备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征有偿使用费,逐步实现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分配转变为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运用市场手段推动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焦点追踪
探索排污权交易七年 佛山盼有新突破
佛山市的排污权交易探索最早可追溯至2009年,南海曾以谢边涌为试点探索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就初始排污权以及基准排污权价值进行核定。
今年2月,佛山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透露该市正加快制定《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确定氨氮、氮氧化物等四项试点因子的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指导价格标准,组建排污权交易管理和储备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开征有偿使用费。
半个月后,广东省首宗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污权交易在顺德落槌,成交总额达22万余元。3月10日,佛山市环保局发布的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透露试点工作新进展。据称,按照“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理念,佛山已初步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政府储备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制定了氮氧化物和氨氮的初始使用价格,完成火电行业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初步完成建筑陶瓷、铝型材、纺织印染、玻璃等重点行业排污权指标核定。
有业界人士认为,实施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前提条件之一。
张广昕是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经理,他所任职的这家企业是佛山市内主要的环境服务和技术提供商之一。他认为,建立这个统一系统须做到两件事,分别是在线检测和节能减排的总量控制。
据张广昕介绍,佛山早就启动了在线检测,市内有500—1000家企业已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这大约占了国家重点监控和地方重点监控企业总数的75%左右。而节能减排的总量原是根据物料衡算法计算推导的,“一旦系统建立起来,可以通过连续监测实现总量控制,这种方式比原来的更为科学,其作用与煤气表、电表类似,相当于给企业装上了一个污染物排放计算器。”
■后方连线
佛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赵颖:
首部环保法将在今年佛山市两会进行终审
佛山环保制度创新有一定的成绩,比如说之前的“一岗双责”等,接下来还将继续从党政同责方面完善环保责任体系。而目前大热的排污权交易,佛山还属于前期准备阶段,正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年内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另外,佛山在环保方面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首部环保法《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将在今年佛山市两会上进行最终审议。地方立法需要有上位法的支撑,今后佛山将针对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如河涌污染防治、扬尘治理、村级工业园整治、生态建设等方面开始立法工作。
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经理张广昕:
希望重金属方面的监测标准尽快出台
佛山在环保领域的管理比较有条理,架构也不错。2014年,佛山曾经针对环境自动监测领域的运营商出台运营管理制度,属省内首创,之后其他城市也有参考这个制度来定规则。
但目前来说,佛山环境保护行业的标准出台较慢,比如大家熟悉的重金属或VOCs污染都需要涉及自动监测,由于没有行业标准,一些企业即使装了相关设备,也无法验收,正式运行。最近我们留意到广东省环保厅正研究制定重金属方面的监测标准,希望能尽快出台,填补行业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