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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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2016年10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2016年10月25日至28日召开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建议议程有: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广州市番禺区区长、副区长,选举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院长、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表决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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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1:22: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