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安再获省级荣誉
连续2年获评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县级公安机关创建的案件管理中心、公检联动工作室、大调解中心等经验获推广
■禅城的“基层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经验获推广。
昨日(28日),记者从禅城警方获悉,禅城公安分局连续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县级公安机关”。
据了解,禅城警方的案件管理中心、公检联动工作室、大调解中心等经验均得到省公安机关的认可和推广。
案管中心经验获推广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对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禅城公安分局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县级公安机关”。据悉,全省206个县区级公安机关中,仅有14个单位获此殊荣,占比6.79%。
去年4月,全国首个基层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在石湾派出所投入运行。案管中心实行在办案件“全托管”模式,实现从案件受理到移送起诉全程动态化监督把关,集管理、监督及服务于一体,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规范在办案卷材料管理,确保侦查取证到位,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同时,借助案管中心,禅城公安实现案件100%做到统一审核和统一出口。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禅城警方还与检察机关成立公检联动工作室,加强检警合作,方便检察院对日常办案提前进行指导,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警务创新再出新招
今年以来,禅城公安分局警务创新再出新招,创新建立法制员派驻机制,实现三级执法架构及人才阶梯。禅城公安分局法制室主任林珍介绍,分局以分局法制室为龙头,以镇街为单位,分片派驻法制团队。每一团队实行组长负责制,带领4~6名派驻法制员,采取小团体作战方式,为办案单位组建法制小组,将法制人才覆盖全局各单位。
林珍介绍,“法制员们从警情初查取证、适用法律、涉案的人和物的处理、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层层检查监督,使执法监督从事中、事后向事前关口前移,减少错漏的可能性,也能第一时间答复基层办案单位在工作中的疑问,降低基层单位的办案时间和精力成本,提高整个分局的办案效率、办案水平。法制员派驻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单位执法工作的全程法制***服务,实现了层级把关,在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的同时,还带动培养了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
据统计,禅城公安在2014年已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2015年案件批捕率上升为96.28%,同比2014年上升6.89%;移送起诉率上升为97.81%,同比上升3.26%。(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