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2011年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2011年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龙湖区2011年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省、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责任,加强服务业规划引导,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建设集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文化创意业、现代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总部经济等产业于一体的都市型现代服务业体系。
主要目标: 2011年,全区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87.6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对GDP增长贡献率达到40%以上;批零销售额和住宿餐饮营业额376.6亿元,增长23.5%;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数达127家,净增25家;各街道、镇服务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投资总额增长20%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编制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制订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发改局)。加快北郊现代物流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河两岸”低碳生态商住区规划编制(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加快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旅游、房地产等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整体水平提升。
1、现代物流业。加强对众业达、创美药业、国瑞家居、星光物流、粤东粮食批发中心等物流业重点项目的***服务(责任单位:经信局)。在火车货运站附近,加快规划建设北郊现代物流园区(责任单位:住建局、鸥汀街道)。
2、商贸流通业。加快打造南国商城粤东商贸中心,抓好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传统服务业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商业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改造提升零售、餐饮等传统商贸业,发展健身娱乐服务业;引进和发展仓储式商场、大卖场、大超市,发展各类专业市场(责任单位:经信局)。
3、商务服务业。积极推动和规范发展代理、经纪、拍卖、担保等市场交易类服务业(责任单位:工商局);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和营销策划类服务业(责任单位:住建局、经信局);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证券、咨询评估、保险等财务类服务业(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拓展和规范律师事务、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局);发展产品设计和广告包装类服务业(责任单位:经信局)。
4、总部经济。落实《龙湖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办法》,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总部,引导区内上市公司首募资金投资项目落户龙湖,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发展壮大总部经济,着力打造粤东地区重要总部经济区(责任单位:投资中心、经信局、外经贸局)。
5、信息服务业。发展IT产业,开发电子商务,发展计算机网络服务、数据库服务、软件开发等业态(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发展数字设计、文化创意、多媒体影视制作、网络游戏等创意业态(责任单位:文广新局);积极推动和规范中介服务业发展,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工商局);提出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具体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责任单位:人社局)。
6、房地产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旧城改造,发展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规范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责任单位:住建局、“三旧办”、龙湖房管所)。
7、科技服务业。加快光机电和输配电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科技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机构、科技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建设专利技术孵化基地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育一批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局)。
8、生活性服务业。大力拓展社区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业,方便居民生活(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镇);加快建设农家便利店、小超市,扩大农村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经信局、各街道、镇);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责任单位:农业局)。
9、文化旅游业。加快旅游业发展,加快建设华星商务酒店、龙光喜来登酒店,发挥蓝水星方特乐园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规划开发妈屿岛旅游资源,整体推进海湾大桥两侧旅游区域的建设,开发旅游产品,优化旅游服务(责任单位:经信局);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和乡村旅游(责任单位:农业局);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三)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市、区重点项目中服务业项目的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进度。进一步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点项目督办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督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现场办公会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库。认真指导、组织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列入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争取国家、省、市更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大力推进红星美凯龙、苏宁广场、百脑汇商场、星湖城等商业综合体建设(责任单位:投资中心)。加快龙湖乐园、长江路北商业综合体用地的招商和公开挂牌出让(责任单位:财政局)。加大服务业发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推介库(责任单位:发改局)。努力引进一批服务业项目,做好历次经贸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抓紧启动特区30周年庆典服务业项目推介活动前期工作,重点引进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科技研发、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产业的项目(责任单位:投资中心、经信局、外经贸局)。
(四)加强协调服务
制定实施扩大服务业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外经贸局、经信局)。用足用好国家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扶持服务业发展减免地方规费优惠政策措施,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财政局)。落实扶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地税局)。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具体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工商局)。对发展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优先规划选址,优先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逐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术培训等培训体系,引进和培养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业化人才(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局)。投资中心、发改、住建、经信、外经贸、工商和环保等部门要强化优质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办理登记审核、项目申报、环评审批等行政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区政府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研究全区服务业发展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作用,抓好发展服务业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确定专门联络人员,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推动本级本部门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完善统计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配合统计部门,健全调查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特别是抓好牵头负责服务业重点行业情况的调查,强化运行分析,按季度报送相关行业运行情况。财政部门要抓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地税部门要抓好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不含信息传输业)营业税等指标。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分析、研究,建立服务业发展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准确、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
(三)强化督办考核
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重点督办项目建设进度和发展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制定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考核办法,将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2012年初由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考核、落实奖惩。
主题词:服务业 发展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