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镇火灾隐患整治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谈判邀请函
谈 判 邀 请 函
受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水镇火灾隐患整治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谈判编号:ZHGP2017-051FW)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项目名称:南水镇火灾隐患整治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对南水镇火灾隐患整治提供技术指导工作。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
上述预算金额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工 期:省消防挂牌督办验收前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格式提供);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开始计算。
四、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东路222号珠海警备区干休所三楼(市人大对面)
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若需邮购请先将谈判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
邮购谈判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香山支行
户 名: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400***********02096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30至16:00(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3、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8日16:00 (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东路222号珠海警备区干休所三楼(市人大对面)会议室。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政府网站(http://www.zhd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关*** 联系方式:0756-771851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2号三楼(原金公主酒店三楼)
联 系 人:陈洁莹 联系电话:0756-2605952,1569****7340 传 真:0756-2605900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