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龙嘉园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宝龙嘉园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102、25666095
传真:0755-25666095
邮箱:hb6092@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宝龙嘉园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宝龙嘉园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由4条道路组成,分别为环仓路、桃丽路、河西环路与河西一路,起点接桃园路,终点接于宝岗路,总体呈半环状,总厂438.376m,道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10.5-14m,双向两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和燃气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232万元,环保投资约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7%。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计划2015年7月开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2、废气:施工期有扬尘产生,采取洒水、设置围挡、定期清扫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及其影响;运营期有交通废气产生。 3、固废:建筑废弃物做好综合利用,并妥善落实受纳场所。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振、设置临时隔声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周边居民和单位。共发放调查表55份,收回有效调查表50份,80%公众支持,20%表示无所谓,无公众表示反对,发放团体调查表1份,回收1份,支持项目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