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鄂政扶发[2020]7号)要求,本次我市共6家单位申报参与松滋市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经过评审申报材料,最终遴选出松滋市第七批消费扶贫承办主体企业,名单如下:
湖北武陵山百龙泉饮用水集团有限公司、松滋市梅岭家庭农场、松滋市金冉家庭农场、松滋市洈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兴农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华星荞麦制品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扶贫办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716-622345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松滋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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