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中小企业总部基地项目四宗地车位平衡事宜的公示
坪山中小企业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坪山新区中山大道旁,共划分为四宗地,其中,G11339-8014号宗地(宗地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G11339-8013号宗地(宗地二)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G11340-8018号宗地(宗地三)为深圳市中天美景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G11340-8019号宗地(宗地四)为深圳市潮商东部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该项目为统一规划设计,四宗地内设置两层地下室并连通共用,地上和地下停车统一管理。考虑到宗地二、宗地三面积较小,且需独立设置人防和设备用房,在该两宗地内独立设计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四家用地单位经协商同意后,来文申请在上述四宗地内进行车位平衡。
我局已同意上述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坪山中小企业总部基地项目四宗地车位平衡事宜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在宗地一、宗地四内增加机动车停车位,以保证四宗地的总机动车停车位数达到规划要求,具体为:宗地一车位数从规划要求的“1090”个变更为“1153”个,宗地二车位数从规划要求的“200”个变更为“173”个,宗地三车位数从规划要求的“250”个变更为“204”个,宗地四车位数从规划要求的“***0”变更为“671”,四宗地报建总停车位数为2201个,满足规划要求(2180个)。
二、项目建成后,四家用地单位将设置车位引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以管理整个地下车库;各宗地红线范围内的产权归各自所有;各宗地内停车费用单独计费。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坪山中小企业总部基地项目现场、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一楼大厅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公示期为10天,自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29792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
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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