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救助对象及救助金上限发挥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应有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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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标 题: | 调整救助对象及救助金上限,发挥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应有的效用 |
问题内容: | 理 由: 为了帮助农村特困人员、农村特困残疾人员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我区从2004年实施区统筹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就开始设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交纳合作医疗保险金部分的减免和大额医药费的减免,同时用于防范和调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作风险以及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一、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区的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从2004年开始设立,2004年至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累计达1436万元(其中2006年为792万元),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从今年1月1日开始使用,今年1-9月,支出仅为118万元,其中,对305名特困人员住院补助90万元(人均2950元),资助9328名特困人员参加合作医疗27.8万元(人均29.8元),基金余额达1318万元,基金支出仅占基金总额8.2%(118万元/1436万元)、仅占当年基金总额14.89%(118万元/792万元),基金总使用率不足9%,当年使用率不足15%。基金的使用率非常低。 另一方面,存在部分群众有大病不敢去医治,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时有发生等问题,如:市桥街云星村的一个小女孩,由于患先天性耳疾,需要换耳膜,最佳手术时间为4岁,预计手术费用18万多元,但由于凑不齐钱,其年迈的爷爷听说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对重大疾病可补助,拄着拐杖多次前来了解、申请,但得知特困人员才可申请,而且最高额度只有1.6万元后,老人含泪而去。又如榄核镇顺河村有一村干部,一家四口,妻子务农,两名小孩一名念初中、一名念中专。因患急性胰腺炎,两星期就已用了15万元的医疗费(现在还在医院留医治疗)。除了用尽全家银行里2万多的存款外,还在为剩余的医疗费落泪发愁。 造成一方面基金大量沉淀,另一方面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的主要原因:就是目前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只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在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三类对象,以及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农村特困人员、农村特困残疾人员等两类人员;且救助金额最高为16000元(特殊困难人员为20000元)。对于患病前不是“三类对象和两类人员”的即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也不纳入救助对象范围。这并未完全体现当时设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的用意。 办 法: 据统计,2006年1-9月,我区合作医疗补偿22429人次,其中住院医疗费用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有1016人,人均医疗费用38483元,人均补偿11039元,其中187人补偿达2万元(年最高限额)。这些住院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群众,都是重疾(***症、尿毒症、急性重疾、胰腺炎等)及长期病患者,家庭经济相当困难。一些人患病之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患重病,全家陷入了特困行列,不得不中断治疗,待命在家;还有一些患者准备入院治疗,但由于预算的医疗费用过高,凑不够钱,不敢贸然入院,导致失去最佳的治疗时间,延误终生。所以建议: 一、扩大补偿范围。除了上述“三类对象和两类人员”外,对于因患重疾(***症、尿毒症、急性重疾、胰腺炎等)及长期病患、家庭生活困难者也进行补贴。如今年住院费补偿2万元(年最高补偿金额)的重疾患者共187人,若全部再补贴2万元,也只用了374万元。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还有不少的剩余。 二、增加重疾患者的最高补偿金额。对于部分患重大疾 病及长期患病的增加最高补偿金额。 |
问题答复: | 罗健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救助对象及救助金上限,发挥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应有的效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番禺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筹集医疗救助金1092万元,其中300万元属风险金,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所以实际能使用的救助金是792万元。2006年全区共资助9547人参加合作医疗,给予特困人员医疗救助596人,共使用救助金207.9万元,救助金使用率为26%。造成救助金使用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该《办法》于2006年1月才实施,群众对相关内容不熟悉,一些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群众没有及时向镇(街)、村(居)居委会申请;部分困难群众患病后选择门诊治疗方式,有的群众甚至放弃治疗,使申请人数偏少。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加强了与媒体的联系,加大对医疗救助办法的宣传力度,使申请人数呈逐月上升趋势,如:2006年第一季度只有5名特困对象申请医疗补助,第四季度有291名特困人员递交申请,我局共给予补助90.3万元。据初步估算,2007年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支出将会超过400万元。 二、目前,整个广州地区只有番禺与萝岗两个区实行了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萝岗区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我区的救助范围已扩大到患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特困职工等对象,救助覆盖面比较广,救助标准在全国也是比较高的。 三、广州市今年将会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近期,我局加强了对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和提高救助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探索了加快审批速度的途径,并将于近日向区政府提出对该《办法》的修改意见。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广州市番禺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困难群众熟知该《办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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