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云民委〔2016〕 17 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6年12月25日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以及《广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及有关民政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统筹推进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市民政工作发展思路,为我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健全区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依法行政,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提高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民政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政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权益。
坚持分类,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根据民政业务多元、工作对象群体多元等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把法治融入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民政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区民政系统要自觉组织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刻学习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安排,领会精神实质和精髓,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引导和教育民政干部职工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大力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持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区民政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着力宣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优抚安置法律法规,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着力宣传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着力宣传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广州市颁布的民政规范性文件、规章以及民政重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好上述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有效实施。
(五)推进民政系统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与民政工作相衔接,扎实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加快民政立法步伐,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民政法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在民政法治建设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五、法治宣传对象
(一)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知识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年终考核述法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大力推进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民政系统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根据情况组织申请行政执法资格和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在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老年人、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志愿者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向其加大普及和宣传民政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力度,养成其依法维护权益、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六、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底前按照省、市、区政府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7年至2020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有机会、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对七五法治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政领域特定和群众需求,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培训制度,通过业务培训、法治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民政工作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四)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鼓励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媒体的优势,着力发挥民政相关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注重丰富宣传学习载体,注重拓宽宣传渠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结合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防灾减灾日、建军节、中华慈善日、老年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