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疫情期间首个劳动争议仲裁远程办案开庭
4月21日,我县仲裁院审理庭通过远程在线视频方式与申请人杨斌(化名)连线,现场审理案件。杨斌是旺苍县某煤矿一名普通工人,系本次案件的申请人,2018年5月15日下午在从事井下掘进工作时,左手手套因锚杆缠住导致左手受伤,随即被送到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手小指多处脱位、神经受损。2019年3月,经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19年4月,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斌所受伤害为工伤。2019年12月广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玖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于2020年3月13日向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工伤保险待遇。
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立案后,受疫情影响,且申请人家住雅安,居住地较远、行动不便、参加庭审困难等情况,为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庭前案件承办人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后,决定运用远程在线视频庭审方式进行审理。4月21日上午,此案件在我县仲裁庭开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案件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本案将择日宣布裁决结果。
据悉,此案件是疫情期间首个通过远程在线视频庭审的案件。在进行远程在线视频办案的探索中,我县仲裁院不断总结方法、提炼经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在线视频庭审操作规范》及《软件安装使用方法》等制度,使远程在线视频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让“非常时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顺利审理,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严密性,为申请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实效。